常見法律問題

依照近年來之統計資料,租賃糾紛最常見的就是「擔保金(押金)返還或抵充爭議」及「水電、瓦斯及管理費負擔爭議」兩大類,這兩類型就佔了所有爭議案件的1/2以上。
租賃市場中,房客在入住前往往需繳給房東「押金」即所謂之「擔保金」,目的是擔保「租金給付」及「損害賠償」。原則上,租賃契約屆滿後,房東應將押金全額退還給房客,另外依照「土地法第99條」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之規定,擔保金及押金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契約屆滿後應返還押金。
房客在簽訂租賃契約時應仔細注意所約定之押金金額房東何時可以扣款,例如:如果房客在居住期間如果有租屋債務未清償(例如欠繳房租、水電費、管理費等)、或未盡到保管責任導致房東的損失(房屋設備損壞等)等情形,房東會優先拿押金扣抵。

退租後回復原狀的爭議

汽機車車禍後怎麼處理?一定要報警嗎?機車車禍處理流程是什麼?有道路交通車禍處理流程圖嗎?車禍筆錄期限多久?一定要申請初判表嗎?需要做車禍鑑定報告嗎?車禍賠償多少錢合理?車禍調解要向誰聲請?車禍保險理賠流程搞不懂?

1.如果該房屋拍定後銀行欠款全部清償的話,原則上一個月左右聯徵中心異常授信紀錄就會註銷(可上: https://www.jcic.org.tw/latest_news.htm 查詢),如果仍沒註銷可要求銀行代為辦理註銷,如果銀行拒絕可以告他,當然此時可以購置其他不動產

家庭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多少先生打太太,爸爸媽媽打小孩,甚至有對親生子女性侵害亂倫。
家庭暴力事件該如何處遇,往往令人不知所措,謹就現行法令之規定淺述處理方法:
第一、應該保持鎮靜,蒐集案發現場證據:法諺云:「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當事人面對家暴事件總是抱持家醜不可外揚心態,因此等到時過境遷想依法訴追時,往往因案發現場證據已滅失,而招致敗訴,是故發生家暴時,受害人定要冷靜保存蒐集現場遺留證物,例如對於加暴者施暴後所破壞受害人之衣物加以拍照存證;如遭受性侵害立刻前往大型醫療院所施作性侵害檢查,並請求開立診斷證明書(驗傷單);記留案發現場目擊證人或陪同前往醫院醫治親友之住址電話;事後加暴者若再以電話聯絡恐嚇時,予以錄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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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檢察官劉承武為證明自己辦案無偏頗之虞,而公開單親媽媽「阿雪」告訴某婦產科診所醫師業務過失傷害及偽造文書案件之部分案情證據,「阿雪」則委請立委林瑞圖召開記者會,陳稱劉承武問案態度及採證偏頗。本人認為雙方有以下不適法之處:

關於最近pchome網站公開標售相機,竟因筆誤少填一個0,本人認為所有參與標售者因而得標者可主張買賣契約已有效成立,進而催告其履行契約,逾期仍不履行,得解除買賣契約,請求損害賠償,蓋因:

關於在網路拍賣1萬元以下商品是否要報稅? 財政部已初步決定,在網路銷售貨物者,因為稅法並無經常性或非經常性交易的定義,只要是有販售貨物就要辦理營業登記,否則會被處3,000元到3萬元不等罰金。不過,如果個人利用網路銷售家庭日常自行使用的衣物、家具,可以不必辦理營利事業登記,也沒有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的問題。 至於已經構成商業營利行為的網路交易,只要每月銷售額在6萬元以下者,因為未達營業稅課稅的起徵點,可以免課營業稅;月營業額超過6萬元未達20萬元者,可以免用統一發票,但要按1%稅率繳交營業稅;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以上者,需開立發票並按5%稅率繳稅。 所得稅部分,依照現行稅法年所得不超過5萬元者,也不必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逾5萬元以上者,就要比照一般營利事業繳稅。

何志揚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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